▲小黎指控,他在VIP室內看書時,遭到經理猥褻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鄒鎮宇/台北報導
台北某影城的工讀生小黎(化名)指控,他在VIP室看書時,周姓男經理突然將他拉到廁所強行猥褻得逞,讓他身心受創,憤而提告並求償14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時,周男辯稱小黎當下有「壓他的頭」,法官認為小黎不能以事後感受不好而推論當下情緒,因此判周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小黎指控,周男2018年3月13日下午4時許進入VIP包廂聊天,突然對正在看書的他上下其手,並引導他進入廁所內猥褻、口愛得逞;他說,當下有明確地說「不要」,但對方卻沒有停下動作,讓他事後罹患創傷症候群。另外,小黎提告後也向北檢申請被害補償金140萬元,檢方已核發29萬多元。
▲周男辯稱,是小黎主動提議去廁所辦事的,(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對此,周男辯稱,雙方都是合意性交,且是小黎主動提議去廁所,過程中「他還壓著我的頭」,直到完事雙方也仍待在一起,沒有直接離開。小黎則回,當下只覺得甚麼都無所謂,想趕快結束這一切才會抓著周男的頭加速,沒有多做抵抗。
法官認為,小黎的症狀屬於事後對此次性行為的負面感受,不能以此來推論當下有壓抑個人的意思,也不能推論周男違反意願,況且當時VIP室沒有上鎖,若真不願意可以主動離開,而不是任其撫摸,甚至在廁所內主動脫下褲子等。
法官表示,周姓男經理僅是值班幹部,管轄範圍並沒有工讀生的薪水及排班,因此不構成權勢性交,綜合上訴觀點判周男無罪,全案可上訴,而周男確定無罪後,檢方也會向小黎追回所領的補償金29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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