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日前發生的五歲女童遭虐死案件,最高法院將姨丈判刑17年定讞。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彰化去年爆發一起虐童案件,未滿5歲的林姓女童,遭姨丈毆打虐待,最後因女童背不出阿姨的手機號碼,楊姓姨丈抓狂,除了毆打、推撞女童頭部外,還將女童高舉,反覆重摔於地板彈簧床墊上,女童最後送醫不治。楊男一二審均遭判刑17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林姓女童因父母未婚生子,2017年5月間由母親的姐姐、住在彰化田尾的蕭姓阿姨與楊姓姨丈,監護當時3歲多的女童。兩夫婦養育女童1年間,但疑似因女童學習緩慢,楊男經常施虐,對女童的臉、手、胸腹、雙腳膝蓋等處捏打、推撞,出腳踢踹,甚至拿衣架等物品、重拳,毆打女童。每次虐待最長達一小時,期間累計13次,女童因而全身傷痕累累,布滿新舊傷痕。
而本案發生於2018年5月間,凌晨1點多,楊男要求女童背出阿姨的手機,女童背不出來。楊男因此抓狂,先以拳頭重擊女童頭部多次,接著又推女童撞房間衣櫥,女童大哭,但心狠的楊男竟直接將女童高舉,以雙手抓住她的左手、左腳,直接自其肩膀高度往下、反覆重摔於地板彈簧床墊上。女童奄奄一息,倒地不起。旁觀無力制止的阿姨趕緊報警,將女童送醫,最後女童因身體嚴重受虐、併顱內出血及急性呼吸衰竭等傷害,引發腦疝氣、壓迫腦幹,不治身亡。
檢方偵辦後,認為楊男身為被害人姨丈,不思善盡長輩保護養育之責,僅多次施以暴力致女童多處成傷,案發時更加重力道出拳重擊被害人頭部,見年幼被害人已受傷痛苦、哭鬧不止仍未罷手,反覆將被害人高舉後丟擲致彈簧床2、3次,終致無辜年幼被害人死亡,惡性重大,因此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具體求處重刑。
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均認定楊男犯傷害兒童罪13次,個處有期徒刑8月;另犯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判有期徒刑15年,合併執行17年。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20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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