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兩起司法事件均扯到最高法院法官林恩山,法轉司特別PO文,評論其司法風範。(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劉昌松、吳銘峯/台北報導
捲入33年前的新竹金瑞珍銀樓搶案,當時涉案的2名被告,蘇炳坤與郭中雄最後都遭判刑定讞。蘇炳坤歷經多年後,去年終於獲得再審無罪確定。至於檢方也認為郭中雄被屈打成招,為他聲請再審。臉書「法官翻轉司法群策會」PO文,檢視當時承辦本案的檢察官林恩山,現在已經高升到最高法院法官,其司法風範為何?
「法官翻轉司法群策會」在20日以「對照林恩山與高新武的司法風範」為標題PO文,將當時均擔任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的林恩山與高新武,互相對比。在當年發生金瑞珍銀樓搶案時,警方疑似對郭中雄屈打成招,藉以咬出蘇炳坤,而後召開破案記者會。當時本案羈押庭由高新武審理,法轉司認為「當日後高新武知道蘇炳坤確實受了冤屈後,已盡力的隬補過錯:建議蘇炳坤逃亡,並為他尋求翻案(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335978…)。最後,雖然未能發揮效用,但這樣的人格者,相信絕大多數民眾只有感懷之心,而無怨懟之情。」
法轉司另以「當年林恩山並未對警察的刑求之事查明並究責」為標題,「林恩山檢察官當年全面主導偵辦本案,當郭、蘇在偵查中指控歷歷,指陳遭到員警刑求之時(關於本件歷次偵訊流程,請參閱 https://jrf-tw.gitbooks.io/shadow_of_justi…/content/1-0.html ),依其辦案經驗,不可能不知2人確實有遭刑求之事,奈何他不僅未對承辦員警違法濫權之舉進行究責,同時起訴了郭、蘇2人,甚至在一審判決無罪後,還堅持提起上訴。」
法轉司認為,「蘇炳坤沈冤30幾年,雖然不能全算在林恩山檢察官的頭上,但他可曾有補過之舉?有無表示過愧疚之心?我們不知道!我們只知道即便他爬到了最高法院法官的職位,民眾永遠記得的,其實是他在這一件冤案上的表現身影。」
法轉司還提到了前陣子的最高法院分案霸凌事件,提到女法官楊絮雲在最高法院期間,疑似遭受分案霸凌,當時的「分案法官」就是林恩山。法轉司認為,「司法人員是人,不是神,難免會犯錯,外界未必該對其苛責,但執法人員是否有愧疚之心、是否有補過之舉,仍足以彰顯其品行、節操。」文章最後,法轉司的結論是「這是一件值得執法人員牢牢記住的司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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