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芬農舍6月自行拆除空拍畫面。(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雲林報導
李佳芬違建農舍「農地未農用」改善期限20日到期,雲林縣政府農業處副長陳炳坊說,真的很為難,一般為了替農民爭取權益,有時候放寬到2個月,雖然一樣依法行政,因為是李佳芬,卻是必須嚴苛「高規格」對待,農業處最快將在明天也就是21日行文給地主,下周現勘,若未改善依法開罰6至30萬元。
陳炳坊說,今天還沒過不用急,李佳芬的這筆農舍土地,扣除捐獻給一般民眾使用的路地外的其餘90%農地,只要明天前將農地未農用的部分,在限期內種植農作即可,那就可以不用罰款。
陳炳坊也透露說,有一些農民還為此跑來問農業處,為何對李佳芬的農舍案作法要如此嚴格,農業處也跟他們一一解釋,為了替農民爭取應有的權益,不要讓農民多花一筆冤枉錢,總是對農民們好說歹說,能拖一天是一天,有時還拖上2個月,才到現場會勘。
陳炳坊說,但因為李佳芬與韓國瑜是公眾人物,也是在地雲林子弟,在多方的監督下,除了依法行政還是依法行政,不能拖過任何一天,該罰的還是得罰,所以一切依照法律流程走。陳炳坊說,最快明天將發文給地主,至於是否要古坑公所會同會勘,還需要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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