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都是14小時起跳。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網搜小組周亭瑋/綜合報導
面對慣老闆的壓榨,許多局外人不解「為何要忍氣吞聲?」但真正踏進行業,才能體會背後辛酸,與勢單力薄的無力感。一名網友忍不住替朋友發聲,對方在火鍋店工作,每天至少14小時起跳,才月領3萬出頭,而「猖狂」的加班方式,竟沒有加班費可領,讓外人都看不下去了。
網友在「爆怨公社」幫忙抱不平,友人月薪3萬多,原本工作時間從早上10點半到晚上10點半,整整12小時,結果新制度更誇張,竟然拉長到隔天早上6點半。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視覺中國CFP)
他表示,朋友經常打完卡後繼續做,講白了就是無薪加班,「偶爾1-2小時倒是可以接受,重點是...早上10點半上到隔天凌晨4點,上個月還連續3天,做這種16-18小時的,而且平日也是工作14小時以上,大半夜得看一大堆公司的Line,下班或放假還要回覆公司訊息,甚至回公司開會,慘的是全不列入加班。」
最後,原po不禁感嘆,「唉...不是草莓族,而是公司制度糞到不行,實在非常想通報讓他飛起來。」而網友們看完也傻眼,「這種店倒一倒吧」、「支持提告,加油」、「保留上下班證據、實際下班後打卡跟Line當證據,真的不做找勞保局要回來」、「這不通報真的累死」、「對私人公司來說,勞基法是參考用的,就算你去舉報違反勞基法,他們還是能有解釋算法的說法」、「外勞福利都比較好」。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