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莊智勝/嘉義報導
嘉義市一對吳姓夫妻經商有成,卻涉嫌私下利用兩岸貨幣需求匯兌洗錢,帳本上收取、支付的金額高達80餘億元。當檢方19日上門搜索時,在吳男陳姓妻子的娘家扣得2.4億元的現金。豈料,吳男被起底是嘉義某國小的「低調大善人」,除了贊助蓋涼亭之外,還出獎學金幫助弱勢孩童。檢警認為2人嫌疑重大,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但法官卻認為,目前跡證無法認定是吳、陳透過違反《銀行法》的犯罪所得,且逮捕程序也不符合準現行犯逮捕要件,因此予以駁回、當庭釋放2人。
據悉,40多歲的吳姓夫妻檔經營材料貿易起家,但自2017年12月起,卻利用兩岸資金匯兌需求,以「每兌換人民幣100萬元收取新台幣2000元手續費」為代價經營地下匯兌公司,2年下來經手金額高達80餘億元。
▲嘉義地檢署查獲不法地下匯兌,查扣金額高達2億4千萬。(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檢警獲悉後兵分多路前往台北市和平東路、嘉義市及嘉義縣等處執行搜索,並於陳女位於大埔鄉的娘家查獲2.4億元現金,千元大鈔綑綁裝袋後塞滿客廳,讓現場員警點鈔、搬鈔到手軟。檢警認為,吳姓夫妻涉犯銀行法,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由於夫妻2人過去曾擔任嘉義市某國小家長會長,得知弱勢孩童問題後,還主動提供獎學金,更捐贈一座涼亭給學校,對於孩子的教育、校園環境盡心盡力,且2人作風低調,是個「低調的大善人」,對於爆出洗錢一案,也讓校方人員備感訝異。
但嘉義地院法官認為,檢警查扣的2.4億元現金目前無法認定是吳姓夫妻違反銀行法等相關犯行之所得,且2人在被逮捕前數小時,就已為調查人員所控制,不可能還有違反銀行法之犯行,因此認定不符合「準現行犯逮捕要件」,逮捕程序不合法,因此予以駁回,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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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表示,針對地下匯兌案件,係因嘉義地院就準現行犯之認定與檢察官有異,法院因而以逮捕程序不合法予以駁回羈押之聲請,本署針對此部分將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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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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