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紀念堂蔣公銅像被潑漆案,檢察官調查後處分不起訴涉案的獨派青年。(圖為資料照/翻攝自FETN 蠻番島嶼社粉絲專頁)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獨派青年「自由台灣黨」李嘉宇、「FETN蠻番島嶼社」陳俞璋,在2018年闖入中正紀念堂大廳,朝蔣公銅像丟擲裝有紅漆的雞蛋,被警方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移送法辦,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潑漆行為並未損壞蔣公銅像等古蹟,事實上經清洗後也已回復原狀,因此在22日處分不起訴。
▲檢察官認為紅漆洗掉後並未對文化資產造成污損。(圖為資料照/翻攝爆怨公社)
李嘉宇、陳俞璋在2018年7月20日,原本要在下午2點20分,為他們涉嫌大溪慈湖蔣介石陵寢潑漆案,到桃園地院出庭,不過他們在當天上午9點30分時,先到中正紀念堂,在蔣公銅像前舉布條,並朝銅像丟擲裝有紅色顏料的雞蛋,並在大廳外的階梯、浮雕潑撒油漆,被趕到的中正一分局員警逮捕,當場查扣3個汽油桶和10多顆蛋殼。
警方依《文資法》、《社維法》將李、陳移送法辦,但檢察官認為,油漆並未損壞相關文資法保護的建築、設施,經清洗後已回復原狀,且很難認定2人在潑漆時知道階梯、浮雕也是受法律保障的文化資產,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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