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偉」(化名)跨年夜偷吃帶小三至摩鐵嘿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pixabay)
記者廖安莘/ 台中報導
「小琪」(化名)察覺老公「阿偉」(化名)於2018年1月1日凌晨行為異常,詢問過後,阿偉承認在跨年夜與周女至摩鐵嘿咻,檢方依妨害婚姻罪將周女起訴,但法官認為無性器接合之證據也欠缺其他關鍵證明,很難斷定丈夫單方指證即認定周女有罪,因此以缺乏證據為由,判決周女無罪。
檢察官起訴指出,周女明知對方有配偶,卻在2017年12月31日晚間至2018年1月1日間某時,在嘉義市某汽車旅館和阿偉嘿咻,經小琪察覺異樣,與阿偉和周女在雲林縣斗六市談判,才知道此事。
小琪提出阿偉與周女之錄音譯文為證。周女向他說「那是因為我們現在在一起,所以很多事情都要坦白」、「就給你親啊給你看啊」等透露愛意且對阿偉為親密行為之內容。並發現周女還對他說「你那個9號那個啊,到底是多少錢啊?」、「為什麼不用先付?你入住不用付嗎?」等疑似投宿之內容,檢察官因此將周女起訴。
法官審理後,周女坦承有與阿偉一同跨年和相約談判,但否認有到汽車旅館以及發生性行為。因檢察官無法舉證,在缺乏犯案地點、無親眼之所見也無性器接合之證據,判決周女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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