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瑤瑤出軌李華,最後竟然讓自己走上不歸路。(示意圖/翻攝pixabay)
記者洪珮瑄/綜合報導
安徽一名26歲女子瑤瑤(化名)與丈夫結婚多年,甚至育有2子,不過她卻在前年意外愛上李華(化名),進而發生關係。不久之後,瑤瑤又喜歡上21歲的小宇(化名),並且與他密謀殺害李華。
綜合陸媒報導,瑤瑤從結婚之後就一直跟隨著丈夫做生意,直到前年(2017年)丈夫得了精神病,她多次想要離婚卻沒有成功,便獨自離家出走。這段期間,李華一直對瑤瑤照顧有加,兩人便日久生情,進而發生關係。
瑤瑤事後來到了南京生活,時不時會與李華相約見面,不過期間她又認識了21歲的小宇,兩人甚至還成為了男女朋友。事後,瑤瑤想盡辦法想與李華分手,但對方卻拿裸照威脅,甚至強迫不斷發生關係,最後她便決定和小宇密謀將其殺害。
據悉,這段期間,小宇曾建議瑤瑤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這是,但瑤瑤不但沒有聽進去,甚至還萌生了殺意。面對瑤瑤的多次訴苦與要求,小宇便將此事告訴了同事小汪(化名),並且選擇在今年2月8日幫助瑤瑤殺害李華。
▲瑤瑤之後喜歡上21歲的小宇,甚至還密謀殺害一直糾纏她的李華。(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到了計畫當天,小宇因為要值班,便託同事小汪先陪瑤瑤前往地鐵站去接李華,自己隨後趕往現場。過程中,瑤瑤將李華帶到江寧一家超市後面的河邊,拿出噴辣椒水狂噴,之後又用布條勒住對方脖子,接著拿石頭狠狠砸了腦部,導致李華因頭部受傷而落水溺亡。
該案曝光後,檢方以故意殺人罪對3人提起公訴。據了解,瑤瑤在法庭上表示,李華的糾纏已嚴重影響到她的生活,「他要求我24小時開機,電話、微信、簡訊,只要是他發的訊息、打的電話我都必須立即接,否則他就會說我有陰謀,有見不得人的事情。」
最後,檢方認為,3名被告人構成故意殺人罪,應當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3人共同犯罪,小汪沒有直接實施殺人行為,起輔助作用,屬於從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據悉,李華的家人還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索賠各項損失共計180萬元(台幣約797萬元),而本案因案情複雜,並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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