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梁姓男子2018年10月持刀砍死媽媽還將頭顱丟下一樓,23日出庭坦承殺母。(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去年犯下弒母砍頭駭人聽聞的梁姓男子23日出庭應訊,檢方以梁男從頭到尾沒掉過一滴淚、懺悔過,儼然冷眼旁觀為由向法官具體求處死刑;梁男則打破沉默坦承對不起媽媽與家人,請依法執行,梁的姐姐向法官求情,希望別判處死刑,讓梁有機會重返社會,院檢辯論終結後,審判長諭令9月12日宣判。
檢方起訴書指出,去年10月18日晚間6時許,34歲的梁男以菜刀、西瓜刀與開山刀向66歲的媽媽連砍37刀,造成媽媽當場流血不止死亡,梁男還砍下媽媽頭顱從12樓丟向一樓庭院,警消據報趕抵後,梁男一度抗拒,還將屋內家具丟至一樓,警消衝入屋內後找到梁母屍體,其中兩隻手掌幾乎被砍斷,頭顱則被丟棄至一樓,梁男瘋狂殘忍行徑令人髮指。
▲桃園市梁姓男子去年10月持刀砍死媽媽還將頭顱丟下一樓,警方現場蒐證(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梁男23日中午出庭時表情還算鎮定,審判長出示包括法醫研究所驗屍鑑定、桃園療養院報告與案發時員警、鄰居等證人證詞與相關筆錄,這方面包括檢方與梁男等都沒有意見。
檢方認為,案發時梁的精神狀況不穩,經送交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認為,梁因施用大量安非他命導致中毒,精神與鑑定能力喪失導致有瘋狂殺人結果,但根據桃療神鑑定報告,梁當時辨識行為能力下降,但未達不能的程度,梁也說看過朋友施用安毒出現幻聽、被害妄想的行為,證明仍有辨識能力。
檢方強調,且法醫研究所報告與桃療意見相左,不能證明梁有精神喪失具體依據。此外,從偵訊至收押期間,梁男從未掉過一滴淚,也未曾就案情懺悔過,就連檢方提醒母親血淋淋照片時也沒有道歉、毫無懺悔之意,全程儼如旁觀者冷眼看待,認為有永久與社會隔離必要,檢方具體求處死刑。
梁說,對於當天砍殺母親經過,他記不清楚,但與母親相處過程還算普通,每月不論有無工作都會給媽媽3000元生活費,審判長詢問對於砍死自己媽媽有無感想?梁則低調回說「就面對啊,自己吸毒後產生的行為,也只能面對」,至於檢方求處死刑,梁也說,請依法執行。
梁的辯護人說,梁雖稱對犯案情節不知道,但經提示也認罪,法醫研究所鑑定因毒品影響行為能力,符合當時凶殘表現,被警方逮捕時甚至還出言道謝,可見當時精神確實異常,梁出現毫無同理心情緒應屬精神疾病表現,但不代表完全無悔意,梁願誠實面對刑責,認為梁的存在值得好好被研究,針對此案未來可做防治與保護社會之目的,建請免除死刑。
梁男最後坦承殺害母親,常對不起家人,自己未流淚不是不後悔,而是不知該說什麼,自己的確做錯事,願意接受刑責,請依法執行;梁的姊姊表示,發生這件事讓她與家人都很錯愕,媽媽與弟弟都是至親,弟弟犯下滔天大錯,但請求法院念在弟弟受到毒品影響,不要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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