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劉姓男子擔任某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遭指控挪用管理費償還私人債務物挨告。(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劉姓男子任職於中壢區某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遭指控從2015年12月至2017年8月間,涉嫌挪用管理費、裝潢保證金等款項用於償還私人債務,被管委會查出劉男涉嫌侵占總計130餘萬元中飽私囊提告,桃檢偵結依業務侵占罪嫌將劉男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46歲的劉姓男子在中壢區某社區管委會擔任總幹事職務,負責代收社區住戶繳納管理費、社區所需物品等相關費用,被管委會指控劉收取部分費用卻未存入管委會帳戶內,經查出發現大筆費用都被劉私下挪用。
此外,管委會還查出,劉男於2017年8月間,為辦理社區中秋節聯歡晚會,竟私下偽造交易紀錄,開立發票詐領1萬8789元的採買禮品費用,後來又因個人債務問題,陸續侵吞社區住戶繳納管理費70餘萬元、裝潢保證金60萬元,總計多達130餘萬元之公款。
檢方查出,管委會發現社區財務出現異狀,追查發現劉男涉嫌侵吞公款,劉男偵訊時坦承有部分款項未存入帳戶,因私人借貸才挪用社區管理費與裝潢費用等事實;檢方根據管委會證詞等證據,偵結依業務侵占、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等罪將劉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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