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被控「低價高買」澄清湖大樓,造成中信銀1億元損失。(圖為資料照/記者顏如玉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被控掏空中信金95億元案,23日才被台北地院判決無罪,但他和中信銀證券投顧前董事李聲凱涉嫌以「低價高買」手法,購買澄清湖大樓,使得中信銀承受1億元的價差損失,台北地檢署26日依《證交法》背信罪、財報不實等罪,再將辜、李起訴,辜的妹婿陳俊哲也被檢方認定共犯但逃亡通緝中。
中信澄清湖購地案發生在2005年間,檢方起訴指出,辜仲諒、李聲凱、陳俊哲等人得知清美公司董事長黃仁宗,有意以8.5億元出售位於高雄鳥松區的澄清湖大樓後,先以泰通公司台灣分公司買下大樓,再墊高價格,以9.5億元賣給中信銀,使得中信銀平白損失1億元。
▲張明田因違法處分鳳山信合社、萬有紙廠等不良債權遭起訴。(圖為資料照/記者趙永博攝)
檢方先前曾將本案併入辜仲諒的「紅火案」審理,但高院2018年間更一審將辜涉炒作結構債部分判刑3年半的同時,將澄清湖大樓案退回併辦,檢察官因此在26日以另案將澄清湖大樓案起訴。
此外,李聲凱、陳俊哲和中信前財務專委張明田、前財務副總林祥曦4人,另外涉嫌在處分鳳山信用合作社、萬有紙廠、華王電機、奕行奕銘等公司不良債權舞弊部分,也在26日被檢察官一併依《證交法》非常規交易、背信等罪起訴。至於北院23日判決辜仲諒涉掏空中信金95億元案無罪部分,北檢將在收到判決後研議是否上訴。紅火案結構債部分則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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