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芬農舍6月自行拆除空拍畫面。(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雲林報導
李佳芬位於古坑鄉「農舍」,被踢爆主建物增建與農地未農用,改善期限20日到期,雲林縣政府統一對外發言人新聞處長周柏吟指出,農地改善在24日已經發文請古坑鄉公所場勘,至於農舍主建物部分,最慢將於26日下班前發文給古坑鄉公所,再按公所查報出來回覆內容再商議處理。
▲李佳芬農舍6月自行拆除部分建築。
對此周柏吟日前向《ETtoay新聞雲》指出,因應白鹿颱風侵襲,整個縣府各局處總動員將主力放在防颱,尤其每次颱風重挫境內農漁業,因此李家芬的農舍也發文請古坑鄉公所現勘後,縣府農業處及建設處再做後續處置,不合法令的部分,該罰還是得罰,一切依法行政。
▲李佳芬農舍6月自行拆除空拍畫面。
古坑鄉公所7月19日到李佳芬位在雲林縣古坑鄉田心段的農舍會勘,丈量是針對建築面積長、寬、高進行測量,比照主建物現況和當時使用執照的竣工圖之間的差異,丈量結果發現使用執照的竣工圖,與主建物現況、二樓迴廊等處有差異,也於7月22日下午送縣府建設處及函文所有權人必須限期改正,但今天古坑鄉公所到場會勘後,主建物未曾做任何變動,公所也將此部分函文請縣府審議。
據了解,農舍內已經有種植農作物,農業處副處長陳炳坊指出,李佳芬的這筆農舍土地,土地為非都市計劃內土地,扣除捐獻給一般民眾使用的路地外的其餘90%農地,將農地未農用的部分,在限期內種植農作即可,那就可以不用罰款,若不符合,也將請地政處依違反區域計畫法將裁罰新台幣6萬元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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