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違規變換車道被檢舉,警方辦案烏龍。(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寄養家庭媽媽張女因違規變換車道被檢舉,繳交完900元發單後過了近2個月,竟然又收到舉發照片一模一樣的罰單,而且這次被以「惡意逼車」事由重罰1.8萬元。她向民代陳情並無惡意逼車,卻1次違規繳2次錢,讓她相當委屈;經協調釐清後,警方週一(26日)向她致歉,並撤銷第2張罰單。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張女5月26日晚間在竹北市光明六路違規變換車道,6月收到900元「爭道行駛」檢舉罰單後也繳了錢,卻在8月中收到同樣一張單子,事由變成「惡意逼車」,罰款金額也暴增了20倍,此外還得吊扣牌照3個、記點及上課講習。
身為寄養家庭媽媽,張女有個必須天天開車送早療的寄養孩子,擔心因此影響孩子療程,於是向新竹縣議員陳新源辦公室陳情。竹北北分局重新檢視畫面後,確認張女只是單純變換車道不當,對於內部作業疏失造成張女困擾,警方也透過電話致歉,並撤銷第2張罰單。
新竹監理所指出,「同一違規行為不會兩罰」。警方則表示,該案是因檢舉人打電話問「繳了沒」,在確認時疏忽已開過罰單而造成重複作業的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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