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預售屋想解約,建商認為拿出誠意都好談。(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陳建宇/綜合報導
簽約買了預售屋但是因故想要解合約,真的會被建商扣很多費用嗎?日前有網友在論壇《Mobile01》上發問,表示自己簽約買了預售屋,也付了10%的自備款,但因家庭及資金因素想要和建商解約,詢問網友該如何處理。對於這種狀況建商表示拿出最大誠意和建商談,也許有機會拿回已付款項。
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若已經簽約但違約者,違約金以總價的15%為限,也就是建商最多收總價的15%,以該網友的狀況,通常建商會就沒收這10%的總價作為違約金。京城建設發言人周敬恆表示,對於預售屋違約每家建商的做法不同,但根據他了解多數會扣至少總價5%,最高則是規定的15%。
不過建商會不會收這麼多也不一定,周敬恆指出,如果房子賣得好,房價持續上疊,建商很樂意把房子取回另外賣給別人,甚至只會收取部分管銷費用;但若房價呈現下跌趨勢,房子不好賣了還要多賣1戶等於吃了悶虧,這時解約可能就不會那麼好講。
不過周敬恆指出,很多時候民眾確實因為特殊因素導致必須解約,這時如果拿出最大誠意和建商溝通,建商也未必就不近人情。網友也提出可以找房仲轉賣,也有機會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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