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張姓女子等人經營養生館等,容留越南籍女子從事色情交易,依法提起公訴。(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越配張姓女子嫁來台灣後,除從事色情行業外,更升級成老闆,找人頭登記經營2家養生館及介紹女子到陳姓男子經營的生活館性交易,更號召同鄉女子來台「假觀光真賣淫」,移民署台南市專勤隊循線查獲張女等人,台南地檢署8月29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嫌,將張女等6人提起公訴。
政府開放東南亞免簽來台觀光,除提升我國觀光產業、厚植與東南亞各國互動交流關係,也鼓勵台灣產業深耕東南亞,開拓本土企業實力;惟部分不肖人士利用東南亞人士可持憑14天觀光免簽入台之機會,媒介外籍女子從事賣淫行為,從中牟取不法暴利。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南市專勤隊接獲線報,報請台南地檢署彭盛智檢察官指揮偵辦,於2019年1月7日、8日間,由台南市專勤隊、台南市調查處、台南市善化分局及永康分局等單位同步執行搜索行動,在善化區、新市區及永康區3處養生館、生活館內查獲9名越南籍女子,以觀光名義持免簽證入台,卻從事色情按摩。員警破門入內時,更當場查獲越女忙著為男客做全套服務,有些越女則因未著衣物躲到衣櫃中,並在養生館內查獲超過58萬元現金等證物。
查緝行動中帶回主嫌45歲張女(越南籍,改姓前阮)及其吳姓合夥人,過程中赫然發現張女已來台多年並取得我國國籍,曾有妨害風化前科,為謀取不法利益,潘、王2嫌當養生館人頭負責人(每月領2千至3千元報酬),自立門戶開設2間越南養生館,成立專屬社群網站,主打越南年輕女子為噱頭,不定期發布小姐動態,吸引男客上門,張女從賣淫女子,晉升賣淫集團幕後首腦,招攬越南同鄉女子來台賣淫,從中獲取暴利。色情服務半套約1200元、全套從2千到2千5百元不等,因「服務價格」物超所值,養生館生意火熱,期間獲利254萬餘元。
張女的人頭負責人潘嫌,另當陳姓男子經營的美容生活館之人頭負責人(每月領2500元),並由張女介紹女子到其生活館從事色情交易,並約定抽取生活館每月營收之10-20%佣金,陳姓男子違法經營,期間獲利146萬餘元。
檢方認為主嫌張女、吳女、陳男等3人,養生館人頭負責人潘、王2人及負責接待男客及群組幫小姐修圖的黃姓男子共6人,涉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嫌,依法偵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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