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女子控訴,繼父在她14到18歲間不時猥褻,甚至還將整支菸斗插入下體(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123RF)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台北1名女子自9歲起與繼父同居,原本相處融洽,但隨著女子發育,繼父也漸漸把持不住…女子指控繼父在她14至18歲間,趁她睡著時撫摸胸、臀及下體猥褻,甚至還將菸斗插進下體。某次女子在睡夢中驚醒,感覺「憋很緊」,直到進廁所下體掉出沾著血的「菸斗」,她才驚覺繼父超變態,氣得提告。法院依5個乘機猥褻、2個故意對少年乘機性交罪,判繼父4年2月徒刑,並沒收「犯案用」菸斗。
受害女子於2008年時與繼父同居,進入青春期後,繼父要求替她擠青春痘甚至擦拭下體分泌物,女子雖不情願,但生母也跟著幫腔,她只好「隨便」;但繼父還不滿足,於2014至2018年期間,不時趁女子睡覺時撫摸胸、臀,甚至還以手指、菸斗插入下體。女子於2016年時某次痛到驚醒,眼睜睜看著繼父的手指在下體游移;又於2017年9月間痛醒,當下感覺下體「憋很緊」,不料還沒走到馬桶,就見繼父常用的象牙菸斗掉下來,讓她當場傻眼。
法院審理時,繼父辯稱女子衛生習慣不佳,身上會長青春痘,陰道也有白帶,
因女子怕痛,他才會趁女子睡著時幫她「擠痘痘」,並擦拭白帶;辯護律師主張,女子清醒時同意繼父幫她擠痘、擦白帶,且於控訴中第1次遭性侵後,女子隔了1年仍同意繼父擦白帶,並同睡於客廳,實在跟一般被性侵的反應不同。律師認為證據不足證明繼父性侵,應是女子不服管教而刻意指控。
但受害女子供述前後一致,且因繼父家教甚嚴,女子未曾交過男友,更別提與男子有親密關係,卻在醫院驗出陰部有舊深裂傷,與女子稱遭手指、菸斗性侵相符;女子表示,擠痘與被猥褻時感覺完全不同,擦白帶更不需將手指或菸斗深入陰道。女子生母也愧疚表示,她叫繼父替女子擦白帶也有罪。最後法官依5個乘機猥褻、2個故意對少年乘機性交罪,判繼父4年2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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