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濺血 方仰寧:他們是現行犯「需依法執行職務」

▲▼太陽花學運濺血 方仰寧:他們是現行犯「需依法執行法定職務」。(圖/記者李毓康攝)

▲北市中正一前分局長方仰寧表示,太陽花學運時攻佔行政院的群眾是現行犯,「需依法執行法定職務」。(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30日開庭審理太陽花學運期間,學生群眾夜襲佔領行政院,警方強力驅離造成引發流血衝突案,數十位民眾自訴控告當時總統馬英九等4人,指示基層警員「限時驅離」,涉嫌殺人未遂,時任警政署長王卓鈞辯稱:「任內從未接過限時驅離指示」,當時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態度強硬表示「他們是非法現行犯,需依法執行法定勤務。」

▲▼ 太陽花學運期間佔領行政院運動爆發警民流血衝突。(圖/資料照)

▲太陽花學運佔領行政院行動引爆警民衝突,多人掛彩送醫。(圖/資料照)

為反對行政院與大陸簽訂服貿協議,學生與群眾在2014年3月18日發起太陽花運動,除佔領立法院表達訴求,更在3月23日星期天晚上夜襲攻佔行政院,警方深夜11點左右開始執行勸離、驅離行動,造成警民多人掛彩流血。

70多歲的周榮宗(已過世,由女兒承受訴訟)等民眾自訴控告前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警政署長王卓鈞、當時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組成的指揮鏈,為讓隔天行政院能正常上班運作,下令基層員警「限時驅離」,涉嫌殺人未遂。

▲▼太陽花學運濺血 馬英九遭民眾自訴涉嫌殺人未遂罪。(圖/記者李毓康攝)

▲馬英九被民眾自訴控告涉嫌殺人未遂罪。(圖/記者李毓康攝)

30日首度以本案被告身分出庭的馬英九辯稱無罪,他認同警方當時做法正確,「符合警察機關處理群眾事件的標準作業程序(SOP),並不需要由總統下令。」江宜樺則不同意遭控殺人未遂罪責,因為他只是「知道行政院遭入侵狀況後,支持警方預定進行的驅離計畫」。

王卓鈞則直斥警方驅離行動「沒有下令的問題」,而且「我在台北市警察局長、警政署長任內,也沒有任何長官下過限時驅離的指令。」當時第一線與群眾面對面的方仰寧現為彰化縣警察局長,他30日在法庭上態度堅決痛斥,「群眾破壞鐵門入侵行政院,是非法現行犯,身為轄區分局長,沒有不作為的責任,須依法執行法定職務。」

▲▼ 太陽花學運期間佔領行政院運動爆發警民流血衝突。(圖/資料照)

▲太陽花學運佔領行政院行動引爆警民衝突,多人掛彩送醫。(圖/資料照)

自訴代理律師群則請求法院調查相關電視採訪、警方蒐證等影片,希望證明群眾遭警毆傷情形,律師尤伯祥表示,雖然錄影光碟中沒有「限時驅離」這幾個字,但的確有限時的壓力,法院綜合判斷相關證據後就可知道。全案庭訊2個半小時後結束,法官林鈺珍諭知下次11月29日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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