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5月8日有小貨車載運金紙翻車,收費1萬5000元。(圖/高公局提供,下同)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國道每年有超過4萬件散落物,嚴重影響交通安全!高速公路局原本預訂8月下旬開始增加國道散落物收處理費,現在延至9月16日才開始實施,希望透過收費機制發揮提醒作用,讓用路人將所裝載的貨物綑紮牢固,只要處理散落物時間超過30分鐘以上,每30分鐘單一車道收取3000元。
高公局交管組長卓明君補充說明,散落物一年大約有4萬件,其中9成在30分鐘以內就能排除,另外1成約4000多件會超過30分鐘,這些對國道交通影響很嚴重。他舉例,還曾有螺絲釘散落,擔心後方車輛輪胎會爆破,影響行車安全,就需要封車道清掃,對用路人會有很大的影響。
▲豬內臟散落國道,影響時間最久、收費最高。
散落物案例中,從107年至今影響時間最久、收費最高的案例就發生在28日,影響長達7小時16分、收取5.1萬元清理費用。
高公局說,這起案例是發生在28日22時01分國道3號南下378.6K路段,大量豬內臟散落內側車道,高公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於22時02分封閉主線車道進行清理,於23時45分開放內側車道通行,至29日上午5時17分方全部清掃完畢,
卓明君表示,這起案件凌晨通報,肇事者當下並不在現場,幸好時間點落在半夜,對交通影響甚微,事後再從警察單位、監理單位通知肇事者繳費。
高公局指出,汽車行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載運物品散落於車道或路肩時,汽車駕駛人應於物品後方50公尺至100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並即時清除,無法即時清除時,應即通知該管公路管理機關協助處理,若高公局發現國道主線有散落物,也會主動派員協助處理,衍生出的處理費用,將由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負擔。
高公局表示,散落物處理依散落物大小及範圍,除事故處理小組出動外,視情況轄區工務段也會配合支援人力、車輛及機具。國道散落物處理成本包括事故處理小組費用、交控中心人員處理、工務段人員出勤及機具出動,經統計,平均每件散落物處理成本逾3000元。
散落物易產生交通壅塞、二次事故等社會成本,散落物佔用國道時間越久,所造成的社會成本越高,高公局考量部分散落物有5成未能查知由何車輛掉落,以及輕微事件之收費及催繳作業不符合行政作業績效等因素,故針對處理散落物時間超過30分鐘者,每車道每30分鐘收取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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