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檢辦相姦案…要求小三全裸「找蝴蝶」!老漢推車照洩證判決大逆轉

▲檢察官莊珂惠被告性騷擾。(圖/翻攝自彰化地檢臉書)

▲莊珂惠為偵辦妨害家庭案,當庭要求小三脫衣、勘驗其身體特徵,因此挨告性騷。(圖/翻攝自彰化地檢臉書)

記者莊智勝/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女檢察官2018年偵辦一起妨害家庭案時,為了蒐證竟要求黃姓小三脫衣全裸,並揉捏其乳房及勘驗下體,致使黃女流出分泌物,整段過程宛若拍攝三級片;事後黃女不甘受辱,怒告莊珂惠性騷擾,引發社會議論。如今這樁妨害家庭案經彰化地院審理後,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法官因一張「老漢推車」的親暱照片,認定黃女確與另名被告楊男有性行為,因此依相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44歲的黃女是大陸籍新住民,已取得我國國籍;2016年間,黃女因開店做生意而與已婚的楊男熟識,2人愛苗瞬間引燃,多次出遊約會,甚至到汽車旅館開房間,期間還拍下多張親密照片,直到楊妻發現丈夫金流有異,經追問之下才揭發這起婚外情。

楊男眼見紙包不住火,只好將這段姦情據實以告,還將2人在汽車旅館拍下裸身交疊的親密照片傳給妻子,坦承2人確時發生性關係,並告知黃女私密處特徵,包括乳房有硬塊、身體某處形似蝴蝶羽翼等,希望能換得妻子原諒,讓2人重修舊好;但楊妻難忍丈夫在外風流偷吃,暗中將2人對話錄下,並一狀告上法院。

楊男得知自己與小三一併挨告後,當場惱羞成怒,爆氣傳訊痛罵妻子,「賤女人,把我一起告,告死我」、「吃我的喝我的,你告我」、「我們到此為止」、「我現在很恨你,我不會再為你付出、再對你心軟」、「你走著瞧,你不要怪我,賤人」、「你不撤告就是不認同我的努力」、「只要我到了偵庭,我就六親不認,因為我已經走投無路,我沒有選擇」等語。

楊、黃2人在庭訊時坦承確實相戀、交往,但否認發生性行為;黃女更辯稱2人僅是裸身交疊「拍紀念照」,並未發生性關係,她還是在收到傳票後才得知楊男有配偶。由於檢方勘驗楊妻所提供照片,並未見到性器接合,因此莊珂惠便當庭要求黃女全裸、勘驗身體,是否有如楊男所言「乳房硬塊、蝴蝶羽翼」等特徵,因此遭到黃女提告性騷擾。

彰化地院審理此案時,法官仔細勘驗2人裸身交疊的親暱照,發現照片中2人上下交疊,黃女趴在床上、楊男身體則緊貼黃女,毫不避諱地將性器貼疊在黃女臀部,並以嘴唇親吻黃女側臉,呈現「老漢推車」狀,足見2人當時已極為親密;再加上楊妻錄音內容中,楊男自承有在汽車旅館內性交,因此認定2人確有性行為。

在法院審理時,楊男已獲得妻子撤告,因此公訴不受理。而黃女部分,法官則認為其不顧楊男已婚身分發展婚外情,甚至還發生性關係,致使楊妻心理、情感及家庭生活均受相當程度之打擊,雖然黃女表示願意賠償新台幣20萬元,但雙方至今仍未達成和解,經審酌後依相姦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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