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2年的男友竟是別人的女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同居2年,重慶李姓女孩沒有察覺到和自己朝夕相處、同床共枕的「男朋友」居然是個女人!與此同時,浙江省龍泉市郭姓男子也沒料到,網戀4年多的「女朋友」,竟然是別人的「男朋友」。李女的「男朋友」和郭男的「女朋友」其實是同一個女孩!東窗事發後,她因詐騙罪被龍泉市法院判罰入監3年8個月。
據《浙江法制報》報導,90後的李女在杭州工作,2016年底結識了自稱「葉某」的邵女。她以男性示人,一直身著男裝,外型也有些偏男性化。李女把她當成是男孩子,甚至一見傾心。
不久後,兩人確立了戀愛關係,並開始同居。在與「葉某」的日常相處中,李女曾起疑,比如為男友胸部隆起,男友解釋是因為自己曾患胸部纖維瘤導致。而且,兩人兩年裡從未發生過關係,男友的理由是,「曾得過性病,所以不能發生關係。」
多年來,「葉某」一直穿著男性內衣內褲,而且堅持親自清洗兩人換洗的衣物。儘管兩人同睡一張床,「葉某」只要被女友觸碰,就會表現非常抵觸,平時連上廁所也鎖著門。
▲2人交往2年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雖然男朋友有些古怪,但李女覺得「他」對自己還是挺好的。李女說,「葉某」挺有錢,在杭州的一家投資公司上班,而且還經營了一家淘寶店,「兩人在杭州1年的房租、平時吃飯等生活開支,2018年就花掉了50多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20萬元),這些錢都是『葉某』出的。」
此外,「葉某」還會給李女買chanel等名牌包、化妝品、衣服等,就連李女的母親買車,都幫忙出了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3萬元)首付,逢年過節還會給女友的父母發紅包。
可李女萬萬沒有想到,同居了2年多的「男朋友」竟是個女人。「葉某」其實姓邵,29歲,常山人。更讓她沒想到的是,男友還有另一個身份,還是龍泉市郭姓男子的女友。
邵女從2015年3月開始以「劉某」的身份,和郭男談戀愛,並以開網店、家裡急用錢等理由騙到12.4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4萬元)。她還利用男友的個人資料,在各種網路平台貸款26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14萬元)用於揮霍。
讓人唏噓的是,這麼多年「戀愛」,郭男和女友只有過1次視訊通話,在現實生活中從未見過面。直到他發現自己莫名其妙多了很多貸款後,才發現上當受騙,急忙報警。
邵女日前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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