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體育界性騷擾,建立友善的性別平等環境,讓選手們可以盡力表現,為國爭光。(圖/視覺中國)
2020年東京將要舉辦奧運,台灣也會選拔選手參加這場全球體育盛會,但在2018年南韓平昌冬奧時,南韓奧會開設性侵害防治中心,這是奧運有史以來首次設立該單位,負責處理性侵與不當行為的投訴。性侵害防治中心一設立,也馬上收到10起性騷擾案通報,事後針對兩名韓國奧運滑雪選手曾毆打隊友以及性騷擾女隊員而被處以終身禁賽的處分。
在台灣,教練對選手、學員的性騷擾或性侵的案件層出不窮,也因此立法院在2018年修正了《性別平等教育法》,新增第27-1條,將「學校聘任、任用之教育人員或進用、運用之其他人員」也納入規範當中。但體育界的性騷擾並不只有這個樣態,其他像是贊助廠商對選手的性騷擾、協會對選手的性騷擾、教練對選手的性騷擾、前輩的性騷擾、選手對選手的性騷擾等,都不一定是發生在學校,也有許多案例是發生在職業選手或業餘選手身上。
今年初,我的辦公室接獲陳情,是業餘選手對其他業餘選手性騷擾的狀況,但卻求助無門。這位選手在比賽過程中,因為被性騷擾而向裁判求援,要求裁判制止,但裁判認為這是選手之間的糾紛不涉及違反比賽規則,所以不予處理,因此在整個比賽的過程中,性騷擾持續的發生。甚至當選手打算申訴性騷擾時,在內部也沒有申訴管道,向裁判求援時,裁判也表示不願意作證。
對此,我正式發公文向教育部及體育署要求說明各級體育競賽或活動中,發生性騷擾或相關性別事件時,適用之法律及其處理及救濟等程序;體育署則回覆:「在現有的機制中,非校園系統的體育界性騷擾狀況沒有內部的申訴管道,也沒有相關的案件統計」。因此,今年5月,我在教育文化委員會提案要求體育署必須在兩個月內檢討,並納入性騷擾防治與處理機制,建立定期統計且召開公聽會以檢討目前體制缺失。
在提案通過後,體育署也做出了回應:在今年6月首次舉辦各級體育競賽性騷擾防治課程─「2019促進優質運動性平環境:各級體育競賽性騷擾防治論壇」,邀請到多年來一直努力推動性平教育的專家學者,以及第一線處理體育性平案件的老師為各單項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講授性平教育,共同討論如何防治性騷擾。
體育署也在今年7月通過「教育部體育署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暨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將接受體育署補助的單位也納入計畫當中。之後只要是有接受體育署輔導或補助的單位,都應依照「本署及本署輔導之全國性體育團體或接受本署補助單位辦理活動時發生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通報處理流程」,建立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案件的通報系統,遇到事件發生,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另外,為加強性別平等教育,在體育署主辦兩日以上之活動或課程會納入至少一小時的性平課程,並鼓勵接受輔導與補助的單位納入性平課程。
在性平三法立法通過15年後的今天,仍發現許多漏洞,每個漏洞都可能有遺憾發生,因此在推動性別平等的道路上,我們必須繼續堅持。很高興看到體育界開始重視各級體育競賽性騷擾的議題,我也會持續透過立法監督,讓台灣的運動環境更健全,杜絕性騷擾以及對性別不友善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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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美女,立法委員,投入婦運35年,推動諸多性平法案,現致力於婚姻平權。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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