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機構中心課輔老師、志工多次猥褻、性侵男童得逞,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侵判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123RF)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台中張姓男子是瘖啞人士,畢業後利用寒暑假返校擔任志工,竟藉機用性器玩具或性侵多達11名瘖啞學弟,事件曝光後,經追查下,在身障機構中心服務的課輔老師、志工也坦承有猥褻、性侵男童,更有脫褲、逼打手槍、3人互相手淫等行為;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侵罪判課輔老師1年10月、志工2年4月。
張姓瘖啞人士從學校畢業後,利用寒暑假返校擔任營隊志工,2016年1月至2017年間陸續要11名瘖啞學弟獨自到廁所、或趁午睡休息時,強脫褲子並用手機拍攝,更用假陽具性侵拍下,直到其中1名男童向老師求救才曝光。張被判8年2月,目前仍在上訴中。
未料經追查下,在身障機構中心內1名負責照顧學生假日班功課的課輔老師,及另名男志工也被查出有猥褻、強制性交等行為;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該中心的課輔老師,自2016年3月起,常要男童到廁所互相手淫,2017年5、6月間,該名男志工發現課輔老師看見男童到廁間互相摸生殖器,男志工竟加入,先與課輔老師彼此手淫後,再分別跟男童手淫,後再用假陽具性侵男童得逞。
台中地院認為,男志工因自小在聽障中心成長,曾遭他人性侵而接受錯誤性觀念,導致性觀念偏差,但2人事後均未與被害男童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侵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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