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男外遇10年離家不離婚,孟妻在LINE上與丈夫痛訴「家都我在顧」,並怒告小三。(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台北1名孟姓人夫與楊女外遇多年,孟妻為家庭不斷隱忍,不料孟男竟越做越過火,還大剌剌地與楊女於2016年11月間同遊九寨溝;楊女相當「融入夫庭」,又於2017年8月間與孟男家族至花蓮出遊。孟妻被丈夫糟蹋多年,於2018年8月提出離婚,孟男當下乾脆離家卻於事後反悔,孟妻一氣之下提告楊姓小三。北院8月15日判楊女須賠孟妻20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孟男與楊姓小三外遇超過10年,孟男在岳父死後更直接帶著小三到處遊山玩水;孟妻心灰意冷與丈夫協議離婚,「是你(孟男)外遇,不願放棄楊女,不要這個家了,我這個做老婆的準備協議書很合理吧?」、「是你外遇導致我們沒有夫妻關係,家事都我在做、孩子也是我在顧,你卻在對的女人負責」、「你半夜不睡覺跟楊女傳LINE,要不就藉口頭疼到銀行睡,其實是去找小三」、「你退休有錢了,就為小三搬出去不要家、不要孩子」;但孟男只冷冷回說,「我外遇前10年,我們就已經沒有正常夫妻關係了」、「就算我說過要到銀行睡,也沒幾次,楊女也不用我養」。
孟男與妻子早已感情疏遠,見她講得明白,索性直接離家,卻於事後反悔不願離婚;孟男小女兒看不下去,向媽媽報告楊女與爸爸家族到花蓮出遊一事,孟妻情緒崩潰,憤而向楊女提出告訴。
法院審理時,楊女辯稱與孟男僅為多年好友關係,且無論九寨溝或花蓮出遊,皆是團體出遊,沒有任何踰矩行為;但孟妻卻提出多項證據打臉,包含孟男與楊女2014年一起報名農場出遊、女兒向孟男抱怨「阿姨」的對話紀錄、她與孟男間的對話及離婚協議書等內容,且孟男也坦承與楊女外遇。北院判楊女須賠孟妻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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