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南女學生小蘭(化名)在就讀國一時與方姓補習班老師交往,兩人接連發生至少258次性行為,對方還承諾滿18歲就結婚,後來升上高中她有意斷絕來往,沒想到老師竟然四處散布謠言,說她在網路上結交損友,忍無可忍才把事情全部說出來。由於小蘭可以明確指出方男下體的黑斑形狀與大小,加上經過法醫驗證,台南地院合議庭依法判他9年6月有期徒刑。
▲小蘭在國一時與方男交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negativespace,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方男是當地某補習班的負責人,也是數學、理化以及英文課的教師,小蘭則是從小學五年級就在該補習班上課,他卻利用女方年幼、對愛情充滿幻想,2014年1月27日告白成功,還承諾「等妳滿18歲,我就會與妳結婚」,交往之後利用每週一至週五的補習空檔,分別在3樓房間、地下室發生性關係,光是2014年3月19日至同年11月15日期間(女方未滿14歲),就發生129次,而2014年11月16日至2016年6月底則發生156次。
後來小蘭升上高中,表明不願意繼續與方男交往,他為了挽回這段感情,利用成績不理想的時候,對女方母親、表姊謊稱少女在網路上結交損友,建議應該沒收手機、禁止上網。小蘭因此莫名挨罵,加上方男不斷散布不利於她的消息,求助無門的情況下,才決定將交往的事情告訴家人,最後由母親報警提告。
▲小蘭從小學五年級起就在方男的補習班上課。(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方男到案後承認的確有與小蘭交往,但只有到親吻、牽手的程度,至於女方能夠說出他生殖器上有黑斑這項特徵,是因為有一次自己酒醉未醒,小蘭偷偷幫忙口交,「我當時完全不知道,是她事後自己告訴我的,我從未與她發生性關係。」
但小蘭接受偵訊時提到,方男告白的那一天,她有用筆記本記下來,「我覺得他還不錯,就答應在一起」,起初兩人就像正常的情侶關係,偶爾牽手、擁抱,後來男方主動一點才開始有親吻的情形,第一次發生性關係是在2014年3月中下旬,她有在筆記本上做記號,後來因為次數很多就沒有記了,「光是第一次的那週就有4、5次,幾乎每天都有。」
▲小蘭稱方男曾告訴自己,生殖器上有黑斑是因為慾望比較大。
由於小蘭能明確指出方男下體的黑斑,檢方曾委請法醫檢驗,確認在方男的龜頭正上方有兩處色素沉澱的黑斑,各為0.2及0.1公分的圓形。而小蘭報案後前往醫院驗傷,也的確在處女膜3點及6點鐘方向發現凹痕。
台南地院合議庭最後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共129罪,各判處方男3年8月有期徒刑,再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共156罪,各處10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為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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