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智慧召開「台電電價制度形同虛設?節電神鬼無間?」記者會。(圖/記者林銘翰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沈智慧接獲廠商陳情,指出高雄有一家名為「台豪企業」的公司,在102年期間推銷「電力節費工程」技術,聲稱有一套「Know How」的專門技能,可以讓各家廠商達到節電效果,大幅減少電費支出,實質透過話術將既有的台電離峰用電節費方案,在用電大戶資訊不暢通情況下,誤以為台豪公司可以做「工程」來達到節費的效果詐騙數千萬元,沈智慧呼籲台電應加強落實「用電大戶專案窗口」,加以防範再度發生。
沈智慧表示,她日前接獲受害廠商聯名陳情,指南部地區有一家名為「台豪企業」的工司,利用台電「二階段改為三階段用電離峰分段計價」的獎勵節電方案,向不知情的廠商推銷該公司「電力節費工程」。但事實上,這家被點名的公司只是轉手廠商資料,提交給台電而已,完全沒有實際的「施工」或者「節費工程」,使受害廠商在誤信的情況下,損失了數百至數千萬元不等。
沈智慧指出,台電「二階段改為三階段用電獎勵措施」早在民國79年就已實施,當年因資訊尚不發達,加上宣傳不彰,因此許多用電較大的傳統產業並不知情,才讓「台豪企業」有「鑽漏洞」的機會。
沈智慧建議,台電今後應對用電大戶的公司,加強及落實「用電大戶專案窗口」政策,並在每年推出節省電費的各項方案時,要召開「用電大戶座談會」廣為宣導節費措施,避免日後還有不知情的用電大戶無辜受騙而造成重大金錢損失。
受害廠商春雨公司委任律師黃郁婷表示,台豪利用廠商不知台電「二階段改為三階段用電的離峰分段計價」獎勵措施方案的機會,推出「電力節費工程計畫」,並向廠商提供其客製化之「用電評估報告」,使受害公司信以為真,台豪公司另有「工程」技術可以來節省電費。
然而,台豪只是將既有的台電分段用電獎勵方案,來「代辦」向台電公司申請分段用電的獎勵方案。多家廠商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與台豪簽立了合約,並以節電費用的百分之五十作為酬勞,造成受害公司240萬至1900萬元金額不等之損失。
沈智慧質疑,台豪企業涉及經濟詐騙,要求法務部帶回調查,同時也請台電就一般住宅及公司用電量及電費資訊是否可以自由查閱,進行內部了解及調查。
法務部檢察司科長賴玉佳表示,民事判決屬於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契約糾紛,法務部沒肘什麼意見,但若涉及刑事詐欺,法務部會依據資料交給檢調機關另做判斷,不過並不是「重啟調查」。
台電副處長鍾思思則說,台電一直以來都與用電大戶積極溝通,包括服務專員與各地區每年舉辦的座談會,網路上也設有高壓用戶服務入口網站,有提供電價試算功能,未來台電也會加強宣導。
▼沈智慧召開「台電電價制度形同虛設?節電神鬼無間?」記者會。(圖/記者林銘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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