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大客車駕駛在職訓練,明年起1年至少辦理2次。(圖/記者陳家豪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草案,自明年1月1日起,營業大客車業者對於所屬駕駛人一年至少要辦理2次在職教育訓練,以提升營業大客車駕駛人從業素質及強化安全管理,若未依規定辦理,可罰9千至9萬元。
交通部指出,為強化安全管理,並引導汽車運輸業更落實對所屬車輛及駕駛人負管理責任,因此修正相關規則。其中,自109年1月1日起,將強制營業大客車(市區公車、公路客運、國道客運、遊覽車)業者對所屬駕駛人,應分上、下半年至少各辦理一次在職教育訓練。
▲若大客車駕駛違規卻未參加交通安全講習,公司應停止派遣駕駛勤務。(圖/記者季相儒攝)
另外,這次修正草案也增加營業大客車業者的公司治理責任,若所屬駕駛人因駕駛營業大客車違規,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情形,未參加者於逾應參加講習日的次日起,立即停止派任駕駛勤務。
根據公路總局統計,截至今年7月,營業大客車駕駛執照人數約3萬1000多人,其中以遊覽車駕駛有1萬8000多人,公路客運、市區客運及國道客運駕駛1萬3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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