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2016年12月某KTV發生彭姓男子後腦被重擊致死案,家屬聲請再議,檢方偵結仍以不起訴處分。(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谷姓男子於2016年12月間在中壢區某KTV內,因與彭姓男子發生言語衝突,彭男以三字經辱罵,谷男的母姓等5位友人到場發現雙方發生衝突在旁圍觀,後來谷男持木棍朝彭男後腦猛力揮擊,彭當場倒地不起,10餘日後宣告不治,谷男被依殺人罪嫌移送,彭男家屬質疑母姓等友人不起訴後聲請再議,檢方10日以仍無具體證據為由,10日偵結仍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2016年12月29日下午4時17分,蕭姓男子與彭姓男子在中壢區某KTV發生爭吵,隨後母姓、陳姓、盧姓、鄭姓、谷姓等人與另2位姓名不詳男子到場聲援,雙方不久發生拉扯推擠,谷男突然手持長70公分、寬60公分、高約4.9公分約9公斤重的實心木板往彭男後腦猛砸,導致彭當場倒地不起。
彭男被送醫急救再轉林口長庚醫院治療,延至2017年1月10日因缺血缺氧性腦病、中樞神經性休克死亡,警方依殺人罪嫌將谷姓、母姓等人移送檢方偵辦。
檢警偵訊時,動手的谷姓男子被依殺人罪嫌起訴後,經高院判刑20年定讞執行中,但同案母姓、蕭姓等人經KTV現場監視畫面佐證,並未參與實際打人,欠缺直接證據,因此偵結不起訴處分。
死者家屬後來聲請再議,高檢署檢察長發回桃檢續行偵查。檢方指出,母姓等5人堅決否認涉案,當時到KTV後發現彭男先動口辱罵三字經,還怒嗆蕭姓男子「看三小」才引發衝突,當時他們向前了解後只有拉住友人不要吵架,但後來谷男以木板砸向彭男倒地,他們並不認識彭男,整個過程中都沒有接觸到彭男;檢方續偵後10日偵結因無積極證據佐證,且缺乏直接證據證明母姓等5人涉及殺人或傷害等罪證,以犯罪嫌疑不足偵結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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