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老臣涉勾結弟弟、弟媳掏空公司4億多元遭起訴。(圖為資料照/記者趙永博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涉嫌在2012年間,主導中信銀把位於台南市中心的閒置行舍土地,以9千萬元超低價賣給弟媳巫春香,4年後再以市價5.2億元轉手賣出,造成中信銀損失逾4億元價差,台北地檢署12日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張明田、張明仁兄弟、巫春香等8人。
檢調是在先前起訴中信金內湖購地弊案,指控張明田涉嫌透過永約等公司投資土地,導致中信銀損失7億多後,持續追查發現,中信銀的「北台南行舍」因為閒置多年,必須處分,這塊土地位於台南火車站附近北門路上,處於精華地段。
▲張明田的弟媳巫春香經檢察官訊問後1百萬元交保。(圖為資料照/記者趙永博攝)
這塊土地經鑑價後,在2012年間由永約公司大股東巫春香,以9600萬元超低價買下,每坪均價是18萬元,2016年間,巫再以5.2億元把土地賣給永約公司。
檢察官發現,巫春香取得土地的隔年,親友就以每坪96萬元的單價,買下北台南行舍的鄰地,價差5倍明顯不合理,但是張明田、弟弟張明人都推稱是根據由估價師鑑價買賣土地,檢方不採信,將張氏兄弟、弟媳巫春香、估價師以及中信銀相關行政人員共8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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