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考量5爭議!政院拍板廢印花稅 蘇貞昌:地方稅收短少由中央補足

▲行政院長蘇貞昌。(圖/記者林敬旻攝)

▲行政院長蘇貞昌。(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蔣婕妤/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12日審查通過「印花稅法廢止案」。財政部新聞稿指出,為消除印花稅課徵產生5大實務爭議,並減少對納稅義務人交易過程干擾,財政部擬具「印花稅法廢止說明」陳報行政院審查,於12日第3668次院會決議通過。行政院長蘇貞昌強調,地方稅收減少部分,中央將會全額補足。

財政部說明,我國現行對「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與「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4種憑證課徵印花稅,印花稅之課徵衍生5點問題,應該對此檢討。

其一是外界對同一交易行為須核課印花稅及營業稅等稅目,時有重複課稅疑慮;其二為徵納雙方對於是否構成課稅憑證及究屬何類課稅憑證,時有爭議;第三是印花稅採貼花或彙總申報完稅方式不易控管,易生逃漏;第四為主張合約於國外簽訂以規避稅負;最後第五點是印花稅稅源可跨縣市流動,造成地方政府間爭稅情形。

財政部提到,廢止印花稅可消除納稅義務人交易過程之干擾並降低交易成本,對於促進經濟成長有正面助益,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2款規定,擬予廢止,讓全民受惠。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印花稅法廢止案業經行政院今日院會通過,行政院將核轉立法院審議,日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盼早日完成廢止程序。鑑於印花稅屬百分百直轄市及縣(市)收入,若經立法院審議廢止印花稅法,未及納編預算之年度先由行政院主計總處衡酌中央政府財源,統籌規劃補足各地方政府減少之稅收;嗣後年度則由財政部編列預算作為替代財源,未來納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通盤處理。

蘇貞昌表示,印花稅是百年老稅、特定時空背景下的產物。印花稅法從民國23年實施至今,時空環境早已大大改變,隨著稅制成熟,政府要掌握經濟活動的機制,已相當完善,而我國印花稅占總體稅收的比重也逐年下降(103至107年度平均每年印花稅稅收112億元),僅占全國稅收實徵淨額的0.5%,在歲入的重要性也已不若過往。

蘇貞昌提到,印花稅的查核程序繁瑣,不僅民眾困擾、行政部門稽徵成本也高,且有重複課稅之嫌,一直是民怨、官怨之所在。日前工商協進會到行政院座談,林伯豐理事長特別提出取消印花稅的訴求,讓台灣的經濟發展更有效率,「我當場裁示,請財政部『朝取消的方向研議』,這不是因為說話的人是大老闆,而是我知道印花稅的廢除,不只對企業經營、經濟活動有幫助,對於國人也多有受惠。」

蘇貞昌說明,印花稅存廢的討論不只行政部門曾經三度建議改善或廢除,立法部門也一樣曾三度提案廢止印花稅,「廢止印花稅法」的提案,有超過1百人次的跨黨派立委連署,案由中都載明:課徵印花稅「不僅繁瑣擾民且對政府稅收毫無助益,有違簡政便民」、「稅制明顯老舊不合時宜、有重複課稅之嫌,應與時俱進、消除民怨」。可見這是不分藍綠,不論誰執政,朝野都共同支持簡政便民的進步做法。

蘇貞昌強調,印花稅是地方稅,要廢除最緊張的就是6都首長。蘇揆掛保證,「印花稅如果立法院通過廢止後,將由中央專案全額補足地方所減少的稅收,未來也會納入財政收支劃分法通盤處理。因此,各縣市不會有實質稅損,更沒有所謂『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問題。」

蘇貞昌進一步提到,近年中央對地方整體財源挹注情形,也較過去多有提升,已從105年的4,962億元,增加到109年編列5,378億元,足足成長400多億元。他呼籲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持續與各縣市首長及社會各界溝通,爭取支持,早日完成廢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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