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搭車遭「甩輾」亡!檢修員被判刑上訴 驚揭基隆客運「偽造」保養紀錄

▲▼基隆客運後門突然開啟,15穗國中女學生摔出遭輾斃,公車司機被移送基隆地檢署。(圖/本報資料照)

▲基隆客運後門突然開啟,15歲國中女學生摔出遭輾斃;家屬到場哭到癱軟(右)。(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陳韻如/基隆報導

駕駛基隆客運1062線公車的陳姓司機2017年行經新北瑞芳區過彎處時,車門突然開啟,造成蘇姓女國中生甩出車外,當場遭車子右後輪輾過,頭顱破裂慘死。事後,司機被判刑5個月,而另名劉姓檢修員則被查出,保養紀錄表與和時間兜不攏,更出現明明沒到班,卻有保養紀錄,明顯記載不實,但他事後與家屬和解,法官則判他6個月徒刑,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劉姓檢修員才剛到職9個多月,而案發當時,陳姓駕駛所開的客運已行駛9萬5245公里,按照常理,應該定期或事依照里程保養,但劉男卻因為司機沒有反應該車有故障或其他任何問題,因此未將車輛駛進維修班車廠進行二級保養檢查。

劉男事後供稱,基隆客運所提供給檢警的保養紀錄表中,有他負責簽名表示有做保養的紀錄,但是全都是事後才補製給檢警調查的,「實際上,我從來沒有保養檢查過那輛車的『車門』或『自動門』,甚且連紀錄表上勾選有保養過的項目,也從來沒有看過」。

另外,檢方也查出,劉男2016年9、10月間才被派至瑞芳檢修班,但該車在同年7月13日及8月15日竟然有劉男對該車進行保養的紀錄,足以證明基隆客運所提供德的紀錄表紀載不實,

法官認為,基隆客運所提出的紀錄表並不實在,且也可以證明劉男根本從未保養過該肇事車輛,但因該車行駛里程已超過9萬公里,都應該定期或按里程進行保養,而劉男卻從未對車輛做出該有的動作,明顯有所疏失,但因他已與家屬達成和解,高等法院法官則依業務過失致死,判劉男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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