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椅使用者搭乘公車承擔意外風險 監察院促交通部、衛福部檢討

▲▼公車,公車族,公車站,乘客,客運,通勤,交通,大眾交通工具,公共運輸,轉乘。(圖/記者李毓康攝)

▲輪椅使用者搭乘公車承擔意外風險,監院促交通部、衛福部檢討。(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近來輪椅使用者搭乘公車意外頻傳,或自斜坡板摔落,或公車行駛期間突然急煞,致從電動輪椅上摔落,髖骨斷裂;或司機未協助繫上安全帶,導致3根肋骨斷裂;此外,還有更多輪椅使用者在搭乘公車時遭受拒載等不友善對待。監察委員要求交通部及衛福部有責任與義務提供安全的無障礙公共運輸,必須確實檢討改進。

監委王幼玲表示,交通部為打造無障礙公車環境,近5年(103年至107年)已編列預算合計新臺幣(下同)42億元,補助購置無障礙公車(含低地板公車及通用無障礙大客車等)共計2,075輛(含國道客運、一般公路客運及市區客運)。惟截至107年底止,全國無障礙公車之比率僅約45.79%。其中,一般公路客運與國道客運之無障礙公車比率僅約9.50%與8.79%,顯示只有少數的業者與路線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輪椅使用者無法利用大眾客運行經跨公路或省道。

而無障礙市區客運則多集中在直轄市等都會區,尤其是台北市(83.9%)台中市(73.41%)新北市(56.68%),而城鄉差距非常明顯,台東縣只有2輛低底盤公車,新竹縣3輛(9.68)苗栗縣4輛(23.36%)南投縣4輛(36.36%)新竹市(19.18%)屏東縣(16.06%)。鑑於國內身心障礙人數逐漸增加與高齡社會的來臨,為滿足行動不便等弱勢族群在「行」方面的權利與需求,公路公共運輸之無障礙服務量能亟待提升。

王幼玲進一步表示,該案調查過程中,特地邀請相關客運業者與駕駛員辦理座談會,以了解相關法令規範在實務執行上有無窒礙難行之處,客運業者與駕駛員均表示,他們非常樂意服務輪椅使用者,然而駕駛員服務輪椅使用者上下車時,要付出時間跟風險,尤其尖峰時間影響更大。與會的駕駛員特別提出地扣與安全帶不實用,使用時需要拆裝,以及站牌位置與公車停靠區設計不良,違停與違規占用情形太多等問題,並強調駕駛員也需要勞動尊嚴。

王幼玲呼籲各交通主管機關應正視客運業者及駕駛員於實務執行上所面臨之窒礙問題,研議他們與輪椅使用者所提出的建議事項,妥謀因應對策,並採用獎勵方式以協助駕駛員用便捷且安全的方法服務輪椅使用者,保障弱勢乘客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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