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外遇對象是「她」,男子以侵害配偶權提告。(圖/示意圖/免費圖庫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懷疑妻子感情出軌,由妻子手機Line發現瞹眛對話,查出妻子出軌對象竟是一名蔡姓女老師,憤而提告「她」侵犯配偶權。蔡女坦承因人妻和她商討離婚事宜,而產生感情及依賴關係;桃園地院認為,侵害配偶權的行為,並不以通姦行為為限,女師和人妻的親密對話,已影響夫妻相處情感及婚姻基礎,判決蔡女需賠償5萬元。
判決書指出,和妻子結婚16年的男子,育有一男一女,2年多前夫妻關係開始出現變化,丈夫發現,妻子說要和朋友出去遊玩,結果外出後就失聯,丈夫開始懷疑妻子有外遇,但卻苦無證據,直到去年,男子才從妻子手機Line,發現妻子竟和子女就讀的雙語學校一名蔡姓女老師自拍臉貼臉的照片,又在手機LINE訊息上互稱「Babe」、「老婆」、「My j j husband 」等瞹眛對話。
另外,兩人還有多次傳送男女接吻、親熱的親密貼圖,以及:「想你老婆」、「三樓的床有點亂」、「那我跟爸爸媽媽說跟朋友出國嗎」等語;男子認為蔡姓女老師的行為已侵犯他的配偶權,向桃園地院民事庭提出損害賠償告訴。
蔡姓女老師坦承,她因擔任雙語學校老師而與學生家長結識,因對方和丈夫正商討離婚事宜,開始是關心對方,未料卻發展超出一般朋友之感情及依賴關係。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侵害配偶權的行為,並不以通姦行為為限,蔡女多次傳送男女接吻、親熱之親密貼圖,顯已強烈表明自己與人妻彼此間的關係,親密程度實已達夫妻相處情感及互動,客觀上確足以撼動對方婚姻基礎,而屬情節重大的不正常社交行為,違反婚姻忠誠義務,判決蔡師應賠償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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