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再開庭檢籲「別再迴避」 馬英九:我對我的清白有信心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9月16日在2位律師陪同下,出庭應訊「三中案」,全程表情凝重緊盯螢幕,不時閉目養神,僅偶爾與律師低聲交談,並未在庭中表示意見;北院原定16日的全日庭期,在上午就提前結束,馬英九離開北院時受訪表示,

▲▼馬英九三中案出庭。(圖/記者季相儒攝)

▲馬英九於三中案出庭後受訪表示,「我對我的清白有信心,對法院的公正有期待」。(圖/記者季相儒攝)

「檢方指控的內容,與證據所呈現的事實有很多地方不盡相符」、「我對我的清白有信心,對法院的公正有期待」。

此次北檢掌握錄音證據,重啟調查「三中案」,直指馬英九涉賤賣三中(中廣、中影、中視),使國民黨損失超過72億元;北院於2018年10月首度開庭時,曾傳喚馬英九、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等人,當時馬英九強調自己「從政清廉,絕無犯罪」,事後法官讓每個被告分割出庭,馬英九是本案最後1個進入準備程序的被告。

今日庭上多在確認書卷內容,檢、辯雙方鮮少交火,只有當法官確認到「2005年12月24日華夏股權交易案簽約前,張哲琛是否有向馬英九報告過交易內容?」時,檢察官追問,「馬英九是否在簽約前,有在台北市長辦公室見過余建新」,並強調,「馬英九應以記憶明確回答,不應以『不記得了』迴避」。

馬英九委任律師則反擊,檢察官有義務明確起訴的犯罪事實,不該以籠統方式指摘馬英九犯罪;檢察官再追問,「馬英九稱『不記得了』,是指不記得張哲琛是否有報告過,還是不記得報告內容?」,讓律師不禁吐槽,「做這種分類對準備程序有何影響?」。不過法官認為兩者間的確有差,律師才回答,「當時肯定有報告,只是報告內容不記得了」。

馬英九離開法院時受訪表示,「檢方指控的內容中,與我們在券內所看到證據所呈現的事實,有很多地方不盡相符,我們按照法官的指示,在今天的庭上對起訴書表達意見,並陸續提符合事實的證據」、「我相信事實真相只有1個,我對我的清白有信心,對法院的公正有期待」。全案將於11月6日針對中視交易部分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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