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起訴男子下藥迷姦同房男性房客。(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31歲傅姓犯嫌日前入住背包客旅店,因覬覦同房40歲男子長相帥氣,竟將豆漿摻入安眠藥假意與被害人分享,更趁被害人昏迷之際強制性交得逞,嘉義地檢署訊後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傅男,傅姓男子已遭羈押。
傅姓犯嫌今年8月8日入住嘉義市某背包客商旅,同房共三男一女,彼此都不認識,傅嫌因見受害人長相帥氣起了邪念,因此前往鄰近夜市購買4杯豆漿並至鄰近藥局購買注射針筒2支,並於返回飯店大廳後將自己平時服用的安眠藥加入針筒內,再轉注射進當中一杯豆漿,並將該杯豆漿放置被害人床鋪旁小桌。被害男子隔天早上回到房間後,發現床旁桌子上的豆漿,傅嫌更主動表示豆漿是他請大家喝,被害男子不加思索一飲而盡,因此陷入昏迷。
傅姓犯嫌趁四下無人,隨即對被害男子性侵得逞,隔天凌晨3時許,又再次性侵被害男子,導致被害人驚醒後報警,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將傅男逮捕。傅姓男子並無前科,檢方訊後依犯嫌涉及強制性交案件,將其提起公訴,並依犯罪事實及證據及所犯法條分重罪等將他羈押獲准。
檢方指出,依中華民國刑法第222條 (加重強制性交罪) ,傅姓男子下藥使被害男子犯陷入昏迷、失去意識,並違背男子意願性侵得逞,涉犯加重性交罪的「以藥劑犯之」,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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