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誤丟信號彈釀火警,二審判4年有期徒刑。(圖/ET示意圖)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詹姓男子,因友人勞力士黑鬼手錶的歸還問題,陪同前往談判,談判過程中,因不滿對方口氣不佳,明知在大樓內有危險性,仍朝辦公室丟擲信號彈,導致辦公室火災,其中1人嗆傷,所幸無人傷亡。詹男一審被判7年8個月有期徒刑,二審因考量詹男自首,改判4年。
2018年10月,詹男因於友人向李男借了勞力士黑鬼手錶未歸還,陪同友人前往李男辦公室談判,當天因李男不在,固由李男朋友謝男出來應對,談判過程中,詹男因不滿謝男的口氣不佳,竟從手中拿出信號彈朝辦公室內投擲,丟完之後頭也不回的直接離開。隨後,辦公室內開始著火,火勢蔓延迅速,謝男雖有及時逃出,但仍被濃煙嗆傷。
事後,詹男被傳喚到案說明,他表示「我一直以為自己丟的是壞掉的信號彈,當下拉開(信號彈)後不見起火,才會隨意丟在地板,真的是早上睡醒看到新聞才知道有火警。」原先警方依放火燒毀現有人所在建築物罪,判處詹男7年8個月有期徒刑,但後來因詹男不服,覺得自己當初僅是想要嚇阻而非傷人,再提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詹男得知自己縱火後主動到案說明,符合自首要件,可減輕其刑,改判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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