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案件當事人見面後,石的妻子都會巧合地買賣股票獲利。(圖為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因與當事人不當飲宴請辭,石至今堅稱與認識30多年的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交往清白,但檢察官與廉政官曾從翁家搜出近30本筆記,裡面詳細記載石、翁上百次的見面,以及同桌吃飯的10多名司法官,還發現翁的妻子和小孩都很巧合地在2人見面後買股獲利,只是最後查無不當金流,無法追究刑責。
據了解,石木欽所涉的風紀案件起源於2015年間,1封署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們」的匿名檢舉黑函,內容直指翁茂鍾涉及應華科技炒股案,一、二審遭重判8年,後來被最高法院發回,2014年由台中高分院逆轉改輕判8月、減刑為4個月,因檢方未上訴而定讞,爆料指案件轉折與石木欽、翁茂鍾的交情有關。
▲石木欽自認問心無愧,17日委由律師廖芳萱發布聲明,希望被移送監察院接受公正調查。(圖/記者劉昌松攝)
台北地檢署和廉政署收到黑函後,鴨子划水地調查相關人的金流,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不過翁茂鍾有個習慣,把每天遇到的事情都記下來,檢廉搜索找到20多本筆記本,裡面密密麻麻記載了翁與石的交往過程,從1997年到2013年間,至少一起吃飯、打高爾夫球,見面上百次。
雖然翁的筆記沒提到金錢往來,但翁還記下曾在餐敘上見到的至少10名司法官,其中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庭審判長洪昌宏,已退休的最高法院庭長花滿堂。
此外,檢廉調查更發現,翁的妻子和小孩多次進出股市的時間點,都剛好在翁與石見面聯繫之後,且都有賺到數十萬以上的獲利,不過檢廉始終查無翁與石之間有不當利益往來的對價事證,因此將這起疑似司法風紀案簽結,但因石身為上級首長,在明知翁有官司係屬在高分院審理期間,仍不知迴避,接受飲宴的部分,移送司法院調查是否有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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