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徐姓女子和柯姓男友赴友人劉女住處開毒趴,不料徐女因混用多種毒品施用,導致中毒身亡。(ET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廖安莘/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徐姓女子和柯姓男友赴友人劉女住處開毒趴,不料,徐女混用多種毒品後,翌日凌晨先出現打滾、胡言亂語等失序行為,隔日上午又出現手腳冰冷等異狀。柯男與劉女2人直到下午才察覺徐女四肢僵硬、身上出現不明斑點,驚覺事態不妙才報警,但徐女已因多重藥物中毒身亡。高等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柯男、劉女2人延誤就醫和徐女死亡有因果關係,判處2人應賠償徐女父親66萬多元確定。
判決指出,徐女與帶著K他命、PMA(甲氧安非他命)等毒品的柯男,2015年4月18日晚上8時到北市劉女住處舉辦毒趴,並飲酒作樂。翌日凌晨2、3時許,徐女出現打滾、胡言亂語、奇怪呻吟等嚴重失序、意識不清楚之行為。然而柯男、劉女並不以為意,直到19日上午11時,2人發現徐女呈現頭下腳上的狀態倒臥在床邊,且四肢冰冷、雙拳緊握等異狀,2人卻未報警,只是將徐女抬至床上,並幫徐女按摩手腳後,即各自回床睡覺。
不料,柯男、劉女2人19日下午3時許再度返回徐女所在房間,卻發現徐女已四肢僵硬、身上出現不明斑點,才知道事情不妙報警。警方抵達後發現徐女已無生命跡象,經法醫檢驗屍體,認定徐女是因多重藥物中毒身亡。
柯男、劉女在警詢時證稱,徐女因心情不好,表示自己想施用毒品,才會向他人購買K他命等毒品給她施用,沒想到會發生此意外。
徐女父親表示,不滿柯男、劉女2人提供毒品給女兒施用,見女兒酒醉仍同時服用多種毒品也未制止,加上延誤送醫,導致女兒中毒身亡。徐父對2人提出過失致死罪告訴,並要求2人應賠償他,包括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等費用共151萬2019元。
刑事責任方面,台北地檢署經鑑定認為,徐女有濫用藥物史,且是自願施用,認定柯男、劉女2人過失致死罪的事證不足,將2人均以不起訴處分。
民事賠償方面,高等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柯男、劉女2人未將徐女及時送醫,以致徐女死亡,其延誤就醫行為應負侵權的損害賠償責任,但徐女本身也有5成的過失責任,因此2人須連帶負起5成賠償,判應連帶賠償66萬7118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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