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一名藍姓網友不滿鄭姓網友貼了靈堂圖,所以留言「不配作人」挨告 。(圖/翻攝《中時電子報》臉書)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長韓國瑜去年就職典禮當天,當時賣出500萬的農漁產品,對此《中時電子報》以《「賣菜郎」發威!一就職秒售500萬農漁產》為標題來報導,還把這篇報導貼在臉書粉專,但沒想到一名鄭姓網友貼了一張靈堂圖,結果造成韓粉反彈,其中一名藍姓網友回應「鄭XX,妳不配作人」,結果被告公然侮辱罪,判罰5000塊。
當時鄭姓網友在報導下方的留言區貼了一張靈堂圖後,立刻引發網友撻伐,有人勸她把圖拿掉、也有人希望她別唱衰高雄,但是一名家住在新北市的藍姓網友,直接寫了對方名字「鄭XX,妳不配作人」,結果遭到鄭姓網友來提告妨害名譽,現在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在審理過後,認為藍姓網友只是單純因為不滿對方在新聞下方的留言,結果造成不特定多數可以閱覽,而且資料幾可永久留存在臉書網站粉專的留言版上頭回應「不配做人」,這有損及對方的人格尊嚴,所以構成公然污辱。
▲當時一名藍姓網友不滿鄭姓網友貼了靈堂圖,所以留言「不配作人」挨告 。(圖/翻攝《中時電子報》臉書)
▲當時一名藍姓網友不滿鄭姓網友貼了靈堂圖,所以留言「不配作人」挨告 。(圖/翻攝《中時電子報》臉書)
雖然有考量到藍姓網友在犯行之後有坦承悔改,不過鄭姓網友卻不願跟她來和解,而且對法官來表示「無調解意願」,法官同時也覺得這個留言足以貶損名譽,所以判決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果改服勞役,可以用新臺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賣菜郎」發威!一就職秒售500萬農漁產》這篇報導是在去年12月25日貼在該、《中時電子報》的臉書粉專,而法官是在今年9月11日作出判決,時隔已經9個月,不過這篇報導的留言區還是可以找到兩人當時的留言對話資料,雙方並沒有刪文動作,就如同法官在判決時認定「資料幾可永久留存在臉書網站粉專的留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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