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假扮志工偷走350張園遊券和110張摸彩券,竟還被抽中價值1萬餘元的40吋電視。(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北一名林姓男子2017年底在新竹縣耶誕點燈活動上假扮志工偷走350張園遊券和110張摸彩券,他除了大方白吃白喝,竟還被抽中價值1萬餘元的40吋電視。林男大搖大擺上台領獎、合影,隨即未留個資快閃離開,但警方仍依合影照片及摸彩券上的指紋循線追查,最後將林男移送法辦。林男自知難逃,試圖以捐款方式補救,新竹地院最後仍依依竊盜罪判刑5個月,易科罰金15萬。
頭戴鴨舌帽、身穿黑色上衣的林姓男子,2017年12月9日在新竹縣耶誕點燈活動上佯裝志工,他在現場幫忙掃地、搬東西,暗地卻鎖定特定攤位,趁沒人注意時偷走大量園遊券和摸彩券,由於彩券太多,林男還分批行竊,共得手350張園遊券和110張摸彩券。
林男拿著整疊園遊券到各攤位大肆採購,白吃白喝白拿,兩度將30張以上的摸彩券投入抽獎箱,由於張數過多,一度引起志工質疑,但林男推說是自己消費換來的。晚間主辦單位抽出特二獎40吋液間電視時,林男竟走狗屎運被抽中,他完全不顧被抓包的風險,欣喜若狂衝上台領獎,並與抽獎人合影,隨即未留個資快閃離開。
林男雖在簽寫不同名字供摸彩,但警方仍依摸彩聯查驗指紋,在3月間終於追查到有竊盜及妨礙自由等前科的林男,由於一直找不到林男,直到8月底才成功約談林男才到案。
林男否認偷竊,他辯稱花了7000多元買園遊券,加上現場有一名媽媽送他,合法取得園遊券和摸彩券,並正當領獎,更堅稱不明白摸彩聯上怎會有他的指紋,而抽中的電視早已變賣。
雖林男矢口否認犯案,但證人指證歷歷,法官認定林男犯竊盜罪。法官審酌,被告素行不佳,正值青壯,不思以正當方式賺錢,貪圖一己私利,佯裝工作人員,取得工作人員信任,伺機竊取大量園遊券及摸彩券,還持偷來的彩券上台領取摸彩獎品,完全不怕遭人識破發覺,行徑惡劣,惡性不輕,雖事後以捐款賠償主辦單位損失,但仍不認錯,因此依竊盜罪判刑5個月。
另詐欺取財部份,因林男是以贓物兌現獎品,不處罰兌現後的行為,且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林男對主辦單任使用詐術,因此詐欺取財部份無罪。
據了解,林男任職於北部某家科技公司,月薪更有8萬之高,如今卻因偷園遊券、摸彩券及貪圖1萬餘元的電視遭判刑,雖事後緊急捐給主辦單位5萬8千元企圖息事寧人,但仍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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