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去年11月無照駕車經國道南下桃園龜山路段,疑因行車糾紛逼車又急煞導致後方車輛翻覆,駕駛送醫不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劉姓男子駕照被吊銷長達17年,去年11月晚間駕車經國道南下,疑因與高姓男子有行車糾紛,雙方在桃園市龜山區路段相互超車,劉先打右側方向燈卻突然往內側左邊行駛後又急踩煞車,後方高姓男子來不及剎車先撞上劉車後再撞及匝道槽化島與護欄導致翻覆,高被拋出車外傷重昏迷,送醫急救後仍不治;檢方20日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劉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41歲的劉姓男子早於2002年間駕照因嚴重違規遭註銷,但仍然無照駕駛,去年11月30日晚間9時15分,劉駕車從新北市林口A交流道南下準備前往桃園市中壢區,在國道匝道準備南下時與高姓男子駕駛車輛疑似發生行車糾紛,劉因而心生不滿。
劉進入國道一號南下路段時,突然強行超車至高姓男子車前,然後打出右側方向燈,高姓男子遂轉向左方內側車道,但劉卻突然變換車道至內側車道,兩車行經林口B匝道處,劉又突然將車往右變換外側車道並急踩剎車,高來不及剎車撞上劉車,再撞上出口匝道槽化島與護欄導致翻覆,因撞擊力道大高被拋出車外,經送醫急救後仍回天乏術,事後,高姓男子家屬根據後方車輛提供行車紀錄器對劉提告。
檢方根據醫院診斷證明書與驗屍報告,高男有頭胸部鈍挫傷併顱骨與多處肋骨骨折、右側血胸致創傷性休克死亡;劉男則辯稱,是高從其後方逼車,他急踩剎車是想把高攔下來,但對方沒有要停車意思,本想就算了,但要切車外側車道想離開國道,車速有點快才又急煞,導致高最後衝破護欄翻覆。
檢方認為劉高速超車、急踩剎車右驟然變換車道等危險駕駛惡意逼車,造成意外事件發生,犯後態度狡辯與惡性重大情形,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劉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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