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尼,未來做j愛必須有「證照」!(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文壇泰斗家魯迅曾有一句辛辣名言:「婚姻的存在,是為了讓性交合法化」(大意如此)。。這句話在印尼似乎得到了「印 」證。
印尼將於9月底對新版刑法修改草案進行表決。草案中把未婚同居、婚外性行為等均定為違法行為。草案中規定:有婚外性行為者最高可判處一年徒刑。
在印尼,婚外性行為除了指已婚者跟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性關係,亦可指未婚者之間的性行為。這意味著在印尼所有的「非婚性行為」將被禁止。此外,該草案還將未婚同居視為違法行為。活動人士發起抗議,要求刪除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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