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林姓與許姓男子去年8月在摩鐵開毒趴,找來傳播妹助興,卻以迷姦水迷昏後接力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林姓、許姓男子去年8月相約在摩鐵開趴,臨時找來傳播妹坐檯助興,林拿出含有K他命成分香菸讓傳播妹抽,還騙其喝下俗稱摻有2種新興毒品的「迷姦水」飲料,林男趁傳播妹藥性發作後帶至廁所以站立姿勢從後硬上得逞,許男見其癱軟無力接力性侵得逞,傳播妹隔天清醒後見自己全裸躺在床上立即報警處理;檢方偵結將林、許依加重強制性交、趁機性交罪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22歲的林姓男子、27歲的許姓男子於去年8月17日晚間10時許在桃園區某汽車旅館開趴,找來傳播妹坐檯助興,將含有K他命成分香菸供許與傳播妹施用,林見時間成熟,趁傳播妹不注意之際,將俗稱「迷姦水」的二級毒品,偷偷摻入汽水飲料中,誘騙傳播妹喝下。
果然,傳播妹喝下沒多久就出現意識不清與頭暈症狀,林佯稱扶其至廁所,卻逼迫其面對牆壁,以站姿從後硬上性侵,傳播妹抵抗卻無力阻止被林性侵得逞,過程中傳播妹因反抗導致左眼眶、四肢多處擦傷;林性侵後再把癱軟無力傳播妹移至房間床上,一旁等待許久的許男認為有機可趁,利用對方衣衫不整且癱軟無力,趁機性侵得逞。
翌日清晨6時許,女子清醒後發現自己幾乎全裸且全身疼痛,立即打電話向友人求救並報警處理。
檢警偵訊時,林坦承有對女子在廁所性交,但未違犯其意願,結束後還替女子包上浴巾攙扶至床上休息;許也辯稱,自己也喝下不明飲料,後來也跟著女子一同在床上昏睡;但女子指證,隔天發現自己全裸,全身多處受傷,許男則躺在旁邊睡,醫院也驗出女子尿液中有多種毒品成分,其內褲與下體也採集到許的DNA。
檢方認為,林、許犯行明確,偵結依藥劑方法強制性交、趁機性交罪嫌分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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