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男與小美看完夜景後,情不自禁要發生關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鄒鎮宇/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日前帶著女性好友小美(化名)去看新北市碧潭夜景,雙方在情愫的影響下,回到家中準備發生關係,豈料途中劉拿出手機錄影,讓對方氣到立刻停止動作,離開後提告妨害秘密。事後,劉男道歉並支付和解金,才讓小美撤告,台北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據《自由時報》報導,劉男本是小美的男閨蜜,兩人2018年7月時相約碧潭看夜景,結束後劉帶著小美回家,沒想到雙方在曖昧的氣氛下開始發生關係,當小美主動用嘴服務時,劉竟拿出手機偷錄。
小美抬頭一看發現劉男的行為,氣得將對方手機搶來,確認自己真的入鏡後便穿好衣服離開,隨後提告妨害秘密。檢方受理後,將劉男的手機查扣,以此作為證物。
報導指出,劉男本不願和解,直到案件將移送台北地院,才在法官的調解下支付和解金,金額保密不公開。事後,小美對此金額感到很滿意,接受對方的道歉並在判決前撤回告訴,北院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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