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黃姓人夫與一名陳姓女子發生婚外情,陳女明知黃男已婚,仍與他相約摩鐵發生性行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本案無關)
記者廖安莘/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黃姓人夫與一名陳姓女子發生婚外情,陳女明知黃男已婚,仍與他相約摩鐵發生性行為,隔日妻子察覺有異,驚見黃男手機通訊軟體「Line」內疑似有性交行為之曖昧對話,便質問黃男,經黃男坦承,姦情因此曝光。基隆地院審理後,法官依妨害家庭罪判處陳女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女於2018年3、4月間,透過通訊軟體「微信」結識黃男,並跟他交往成為情侶,儘管陳女明知黃男已婚,仍對黃男產生情愫,繼續與他交往,甚至在同年7月31日晚間10時46分許,與黃男相約摩鐵發生性行為,直到隔日才返家。
▲黃男妻子驚見丈夫手機通訊軟體內疑似有性交行為的曖昧對話,崩潰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本案無關)
不料,隔日妻子察覺有異,發現黃男手機通訊軟體「Line」內疑似有性交行為的曖昧對話,便拿著手機質問丈夫,經黃男坦承後,姦情因此曝光,怒告2人通姦、妨害家庭。經檢警調查後,黃男與陳女均坦承有到摩鐵發生性行為,但僅一次,事後黃妻原諒丈夫,對黃男撤告,僅對陳女提告妨害家庭。
基隆地院審理後,法官審酌陳女坦承犯行,有彌補、道歉之意,願意賠償黃妻心靈所受到的損害,但因雙方金額無法達成共識,因此暫無法和解。此外,法官認為陳女與黃男交往時間不長,相姦次數僅1次,且本案雙方均有責任,因此依妨害家庭罪判陳女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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