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檳榔西施因害怕被男友抓包偷吃竟謊稱被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有男友的檳榔西施2018年9月時,在你情我願的情下與男姓友人於自己工作的檳榔攤內發生關係,完事後女子因擔心被男友抓包,竟謊稱是被友人性侵,讓男友氣得帶她前往派出所報案。隨後實情曝光,女子整個被打臉,被依誣告罪判有期徒刑3個月得緩刑2年,罰金2萬元,同時也在臉書貼文公開道歉「洗門風」。
陳姓女檳榔西施於2018年9月間與男性友人在檳榔攤內發生親密關係,享受完魚水交歡後,因太晚回家而遭男友質疑,為不讓男友發現自己偷吃,情急之下謊稱下班前遇到色狼對她上下其手,花了好多時間奮力掙脫才成功返家。
陳女的男友聽完非常生氣,隔日連忙帶著她前往旗山分局報案,對與陳女發生關係的男性友人提出強制性交告訴。同月19日在製作筆錄時警方發現陳女說詞反覆,經調閱店內監視器後才得知實情並非如陳女所述,最後橋頭地檢因罪嫌不足不起訴男性友人,而陳女雖在此時坦承說謊,但為時已晚,亂告他人的行為終被依誣告罪起訴。
事後,陳女以暱稱在臉書貼文公開向男性友人道歉,友人表示將選擇原諒不再追究,但陳女報案指控男子性侵的行為已觸犯誣告罪,被橋頭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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