蹺家找男友「一夜搞2次」 15歲少女返校說溜嘴…害他被判刑

男女,交往,夫妻,情侶(圖/取自免費圖庫negativespace)

▲台中少女翹家找男友並發生2次性關係,男友遭判3月徒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negativespace)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台中18歲賴姓少年今年3月間與15歲少女小庭(化名)交往,同月間少女蹺家找男友,在她同意下發生性關係,事後少女返校向輔導主任解釋蹺家原因時,意外透露已與男友有親密行為,校方依規定通報進而報案;台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賴3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15歲少女小庭今年3月初與18歲賴男交往,同年月18日,少女自行蹺家至外縣市,與賴相約在公園見面,同日晚間11點多,少女把書包放在賴住處後,又前往賴的吳姓友人家中借宿。

賴見少女姿色按耐不住,經她同意後,在友人房間內發生兩次性關係,事後,少女返校上課時,向輔導主任解釋為何蹺家原因,意外透露與賴發生親密關係,校方得知後依規定通報,並由少女母親報案。

法官審酌,賴為18歲以上、19歲未滿之人,且為滿足個人性慾,明知少女心智發育尚未完全健全,對性行為缺乏完整之自主判斷能力,仍未能克制情慾,與她發生性關係,造成她身心健全、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予以判刑,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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