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棍虐死4歲女童的莊嘉億,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柯振中、吳明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早前發生駭人的虐童案,26歲的莊嘉億受女友拜託,幫忙照顧4歲大的女兒,卻把女童虐打致死;莊男原先一審被判死刑,沒想到二審出現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受虐女童的家屬悲慟說明,女童是長孫女,3歲前都跟阿公阿嬤住,當時被家人捧在手心照顧,但因為生母吸毒,阿公阿嬤為了籌保金陷入經濟困難,加上女童吵著要媽媽,才讓生母接走,引發這起慘案。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7年11月,從事援交工作的32歲邱姓女子案發前一個月入監服刑,當時她把4歲的女兒託付給26歲的莊姓男友、55歲的莊母照顧;不過莊男非但沒有好好照顧女友的女兒,還多次用拳頭、鐵棍毆打女童,導致女童身上時常有大小不一的傷口。
由於長期受到虐待,年僅4歲的女童出現營養不良的症狀,身上的骨頭還被打到穿刺,右大腿骨甚至刺穿皮膚,暴露在外面3個禮拜。
當時社工單位早就了解到,女童生活在高風險家庭,積極與莊家人接觸;但莊母害怕案情暴露,也擔心被通緝的兒子會被逮回,因此不斷放鳥社工,讓女童繼續生活在家裡。
▼莊男被逮時正在看電視,莊母在一旁準備燒炭。(圖/ETtoday資料照)
女童2017年11月出現敗血性休克的症狀,莊男與母親搭車將她送往醫院治療,卻趁隙落跑。整起案件直到救護人員醫治時才被揭發。
檢方調查後,循線逮捕2人,依照「成年人殺害兒童」罪對2人提起公訴,當時法院一審判莊男死刑、莊母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不過,高院二審審理時認定,莊男對女童有殺害的不確定故意,且行為屬「具有義務但不做出應為行為」的「不作為犯」,成年人殺害兒童罪依然成立,但台大醫院鑑定後,認為莊男有教化可能,再犯的可能性不高,因此高院改判無期徒刑。
▼4歲女童活活痛死,莊男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圖/東森新聞)
對此,女童的家屬指出,女童3歲前都是跟著爺爺奶奶住,當時女童過得相當快樂,每張合照都被家人抱著,是被捧在手心照顧的「小公主」。
當時女童的生母吸毒,爺爺奶奶為了籌挫保金,生活陷入困頓,加上女童吵著「想媽媽」,才讓生母把女童接走。
女童的母親悲痛說明,當初入監時,莊男一再向她保證,會照顧好女兒,自己才把女兒託付給莊家,沒想到竟然發生這種事情,「反正我還在的時候,會幫妹妹洗澡、餵她吃飯、買東西給她吃,什麼有的沒的,誰會去想到說,我進去關的時候變這樣。」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