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於9月初在高鐵上掉了300萬現金,引發各界討論,更被質疑涉嫌洗錢,而立法院財委會25日將針對此案要求相關單位報告。不過,金管會24日表示,因為陳明文說自己是去多家銀行分批領現金,所以「沒辦法知道錢從哪裡來」,若要知道銀行有沒有落實洗錢申報,就要透過金檢才會知道。
金管會說明,因為是現金,金管會無權得知陳明文去哪些銀行領出,檢調單位才有調查權,而若這筆錢真是從銀行提領且超過50萬,依照洗錢防制法規定,銀行須通報法務部調查局,即便是分批領出,銀行只要認為碰觸到可疑交易的表徵,都應向法務部申報。至於銀行是否落實洗錢申報,需透過金檢才能追查
金管會在交給立法院的報告中也指出,以日前高鐵拾獲鉅款案件為例,該款項若真是自金融機構提領,且有一次提領現金達新臺幣50萬元以上,或金融機構發現有疑似洗錢交易情形,「即應依前揭規定向調查局申報。金融機構如違反上開規定,金管會得依相關法律對其處分。」
此外,金管會強調,近年已將防制洗錢措施列為金檢重點,並對未落實的金融機構裁罰,未來也將持續加強相關措施執行情形的檢查,如有違規,將依情節輕重進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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