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市蘇姓婦人與邱姓女鄰居為了大樓公共空間使用問題發生爭吵,時任忠孝派出所的許姓員警前往處理,她卻認為處理過程不公,反罵警員「她是不是給你紅包了還是怎樣」,沒想到因此挨告被判處拘役20日,還得賠償2萬元,不滿提出上訴。但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最後加重改判蘇婦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5萬元,另外加賠10萬元確定。
▲蘇婦罵警是否收了紅包。(示意圖/記者陳俊宏攝)
判決書中提到,蘇婦2017年3月18日晚間7時15分與邱姓女鄰居發生糾紛,兩人因為大樓天井公共空間的使用大吵一架,過程中雙方發生拉扯,她還作勢要咬邱女,直到許員趕到現場,兩人才住手。
不過,蘇婦認為警員協調不公,依舊不肯罷休,許員先是警告「不要亂講話喔!我可以那個喔,公然侮辱喔」,沒想到這句話直接斬斷她的理智線,當場反嗆,「公然侮辱,那你去法院告我啊」、「她(邱女)是不是給你紅包了還是怎樣」。
▲蘇婦為了大樓的公共空間使用,與邱姓女鄰居鬧得很不愉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後來蘇婦真的挨告,一審被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20日,還得賠償2萬元,她不滿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許員當任警務人員長達33年,因為這次遭無端指控誣告等罪,因而決定退休,精神上的損失的確不小。
合議庭表示,蘇婦罵警是事實,一審也因此被判刑,考量到她的犯罪動機、手段以及雙方的經濟差距等因素,最後改判她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5萬元,同時加賠1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確定。也就是說,蘇婦為了這句「收紅包」,不僅要繳納4.5萬元的罰金(或者拘役45日),前後加一加,總計還要賠償警員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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